理论来源
从70年代起在,国际上对父母教育方式这一问题给予极大的重视。
在60年代末期,美国有一位女心理学家,戴安娜·鲍姆林德,她深入几百上千个家庭,亲自观察、了解父母的教育方式,最后把父母的教育方式划分为最基本的四种类型:宽容型(权威型)、专制型、忽视型、娇惯型。教养方式与儿童成长息息相关,父母了不同的教养方式对儿童心理与社会的发展有重要的影响。
宽容型父母的特点宽容型(权威型)父母在子女教养上,秉承对孩子有爱心和抱有极大热忱的观点,他们对孩子从来都是循循善诱的说理与解释,不用严厉的惩罚方式,给予孩子极大的自由,无论是在子女们的行为上,或者是在安排作息时间、金钱使用及交友等属上都放任子女自己抉择。他们在管教态度上是一致的,十分鼓励孩子们参与家庭决策。
该类型的父母对儿童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基础。在宽容型父母教养下的儿童在童年期常常表现得活泼、快乐;拥有高自尊和高的自我控制能力;有较少的传统的性别角色行为。在其青春期,也拥有高自尊,高社会和道德发展,学习成绩好,受教育水平较高1。
不同的父母教养方式会对孩子的性格产生不同的影响,这提示家长在教育孩子的方式上可以选择更加适于孩子成长的方式。
相关教养类型专制型父母:
这类父母则要求孩子绝对地服从自己,希望子女按照他们为其设计的发展蓝图去成长,希望对孩子的所有行为都加以保护监督。这一类也属于高控制型教养方式,但在情感方面与权威型父母有显著的差异。这类父母常以冷漠、忽视的态度对待儿童,他们很少考虑儿童自身的要求与意愿。对儿童违反规则的行为表示愤怒,甚至采用严厉的惩罚措施。
这种教养方式下的学前期儿童常常表现出焦虑、退缩和不快乐。他们在与同伴交往中遇到挫折时,易产生敌对反应。在青少年时期,在专断型教养方式下成长的儿童与权威型相比,自我调节能力和适应性都比较差。但有时他们在校的学习表现比放纵型和忽视型下的学生好,而且在校期间的反社会行为也较少。
娇惯型父母:
这类父母和权威型父母一样对儿童抱以积极肯定的情感,但缺乏控制。父母放任儿童自己做决定,即使他们还不具有这种能力,例如,任由儿童自己安排饮食起居,纵容儿童贪玩、看电视。父母很少向孩子提出要求,如不要求他们做家务事,也不要求他们学习良好的行为举止;对儿童违反规则的行为采取忽视或接受的态度,很少发怒或者训斥儿童。
这种教养方式下的儿童大多很不成熟,他们随意发挥自己,往往具有较强的冲动性和攻击性,而且缺乏责任感,合作性差,很少为别人考虑,自信心不足。
忽视型父母:
这类父母对孩子既缺乏爱的情感和积极反应,又缺少行为方面的要求和控制,因此亲子间的互动很少。他们对儿童缺乏最基本的关注,对儿童的行为缺乏反馈,且容易流露厌烦,不愿搭理的态度。如果儿童提出诸如物质等方面易于满足的要求,父母可能会对此做出应答;然而对于那些耗费时间和精力的长期目标,如培养儿童良好的学习习惯、恰当的社会性行为等,这些父母很少去完成。
这种教养方式下的儿童与娇惯型教养方式下的儿童一样,具有较强攻击性,很少替别人考虑,对人缺乏热情与关心,这类孩子在青少年时期更有可能出现不良行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