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色的含义
角色最初是由拉丁欲rotula派生出来的,这一概念最初在学术著作中出现在20世纪20年代社会学家格奥尔格·齐美尔(G.Simmel)的《论表演哲学》一文中,当时他就提到了“角色扮演”的问题。
“角色”一词在20世纪30年代才被专门用来谈论角色问题。在次之前一直是戏剧舞台中的用语。后美国社会学家G.米德和人类学家林顿较早地把“角色”概念正式引入了社会心理学的研究,于是角色理论成为社会心理学理论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总的说来,科学的角色定义包含三种社会心理学要素:角色是一套社会行为模式;角色是由人的社会地位和身份所决定,而非自定的;角色是符合社会期望(社会规范、责任、义务等)的。因此,对于任何一种行为,只要符合上述三点特征,都可以被认为是角色。角色即为“一定社会身份所要求的一般行为方式及其内在的态度和价值观基础”。1
角色分类角色分类的六个维度角色分类分别从六个不同维度进行划分,分别包括:角色存在形态维度、角色获得方式维度、角色规范制约程度维度、角色权利地位维度、角色扮演者意图维度、角色的参与维度,按照参与程度排序为七种类型。1
功利性角色角色扮演者意图维度包括功利性角色跟表现性角色。1
功利性角色是指该角色行为是计算成本、讲究报酬、注重实际效益的。这种角色的价值在于利益的获得,在于行为的经济效果。生产行为和商业行为就属于此类。一个公司经理的角色行为,在于能为这个公司带来经济效益。功利角色对社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表现性角色,是指该角色行为是不计报酬的,或虽有报酬,但不是从获得报酬出发而采取的行为模式。1
在现代社会中,人们活动的直接目的往往是获得实际的经济利益,如商人、经理人、企业家等从事各种生产经营性活动的人,他们的目标就是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还有在高度专业化的社会生产体系中,从事劳动型生产的劳动者也往往是扮演功利性角色,他们只是社会高度机械、分化的劳动过程中异化的人,他们生产工作的直接目标就是获得经济利益和生活资料。与高度异化的职业工人不同,教师工作并不是以获得经济利益为活动追求的,教师的职业角色并不属于功利性的角色。
表现性角色,其目的不是报酬的获得,而是个人表现的满足。所谓表现性角色是指那些不以获得经济上的效益或报酬为目的,而是以表现社会制度与秩序、社会行为规范、某种价值观念、思想信仰或道德情操为目的的社会角色。2如艺术家表演、医生看病、教师教学等,都是强烈的“自我实现”的愿望所驱使的角色行为,是个人地位的责任感、义务感的实现。显然,对于真正的艺术家来说,观众的掌声比票房收入更能使他获得满足感。1
社会某些角色身份要求个人有相当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义务感而不能只着眼于功利性报酬,个体所承担的社会角色规范性要求越高,角色的表现性越明显。个体的表现性角色更能反映出个体的社会性和自我实现性。比如警察、法官、医生等等这些角色都是表现性角色,有各自的角色义务和责任,并以角色本身的特点为行为标准,不能以追求外部经济利益为出发点。教师的教学角色就是表现性的,教师要有自己的职业使命感,传承社会文明、培养社会后代的社会性。教师工作的好坏很难用金钱来衡量,而往往依靠教师本身对教育事业的热爱和个人的职业道德自律。如果教师工作仅仅是为了经济利益,那么教师只要简单的把教学工作完成即可,然而在实际中这种仅仅应付差事的教师是极少的,大部分的教师都是“教而不厌,诲人不倦”,教师在自己工作中追求的是自我实现的满足而不仅仅是功利性目标,我们并不否认表现性角色的扮演者获得个人正当的收入利益,教师也需要获得工资报酬,这并不影响它作为表现性角色的身分。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