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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奈-西蒙智力量表是世界上第一个智力量表,诞生于1905年。法国心理学家比奈(A. Binet)和其助手西蒙(Theodore Simon)编制这个测验的目的是为了把异常儿童和一般儿童区分开来,并对其进行特别的教育。1905年版本的比奈—西蒙量表包含30个测验项目,测量儿童的记忆、言语、理解等等。1905年的比奈—西蒙智力量表在今天看来有许多方面不令人满意,但在当时却引起了很多心理学家的注意,在很多国家都有翻译和修订版本。1
在1905年量表的基础上,比奈等人通过应用中的反馈,于1908年推出比奈—西蒙智力表修订版。1908年的比奈—西蒙量表删除了一些不令人满意的项目,增加了一些新项目,使测验项目增加到58个。所有项目都按照年龄水平分组,从3岁到13岁,每岁一组。有80%~90%的3岁正常儿童通过的项目放入3岁组,有80%~90%的4岁正常儿童通过的项目放入4岁组,依此类推。儿童最后能通过哪个年龄组的项目,便说明其具有此年龄组的智力水平。1911年比奈等人又对比奈—西蒙量表进行了修订,主要是改变了一些项目的内容和顺序,并增加了一个成人组,将智力测验的应用范围扩大。1
1905年法国心理学家就制定出第一个测量智力的量表——比奈-西蒙智力量表,1922年传入我国,1982年由北京吴天敏先生修订,共51题,主要适合测量小学生和初中生的智力。1916年美国韦克斯勒编制了韦克斯勒成人智力量表(WAIS),儿童智力量表(WISC)、适用4-6.5 岁儿童的韦氏幼儿智力量表(WPPSZ),韦氏量表于80年代中后期引进我国经过修订出版了中文版,因而应用较广。
主要版本比奈—西蒙智力量表是比奈和西蒙编制的,有1905、1908和1911年三种。
1905年量表1905年量表是出于诊断异常儿童智力的需要编制的,这是世界上第一个科学的智力量表。它包括30个由易到难排列的项目,可以测量到智力多方面的表现,比如记忆、理解、手工操作等等。该量表虽然没有用智力年龄(MA)作为测量智力的单位,但是,它根据被试通过项目的多少来评估被试的智力水平,这表明该量表已经有了年龄量表的雏形。2
1908年量表1908年量表是对1905年量表的第一次修订,量表项目由30个增至50个,并且以年龄分组(3~13岁,每岁一组),以智力年龄来评估个体的智力水平,不管被试的实际年龄是多大,都以他实际通过的项目组所代表的智力年龄作为他的智力水平,因此,这是第一个年龄量表。2
1911年量表1911年量表是比奈量表的二次修订,主要对1908年量表中的项目作了修改,并按修改后的项目难度重新安排了项目顺序。量表的适用范围有所扩大,增设了一个成人题目组。除4岁组为4个项目外,其余每个年龄组均由5个项目组成,总项目数仍然是59项。2
评价比奈—西蒙量表在心理测验历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对以后的智力测验影响巨大。但限于当时的条件,比奈—西蒙量表也暴露出一些缺点,比如施测项目太少、分数不够稳定等等。很多研究者对比奈—西蒙智力量表进行了修订,其中最著名的是斯坦福大学推孟(L. M. Terman)的修订版本,即斯坦福—比奈智力量表(Stanford-Binet Intelligience Scale)。1
比奈—西蒙智力量表虽然编制得比较粗糙,施测和记分手续都还没有标准化,但它采用复杂 的任务,以智力的G因素作为测量目标,用年龄作为智力测量单位,这些均意味着为科学的智力测验找到了正确前进方向,因而具有重要的历史贡献。2
影响智力的因素智力的遗传性一直是心理学研究者和公众所关注的问题。目前,已很少有人持绝对的遗传论和环境论,但关于遗传和环境的相对重要性,仍延续着百年以来的不休争论。
从理论上来说,某个群体在测验分数上的所有变异可以分为两部分:由遗传因素引起的变异和由环境因素(或着说非遗传因素)引起的变异。可以用数学符号来表示,即:
这里, 表示测验分数的总变异, 表示由遗传因素解释的变异, 表示由环境因素解释的变异。
遗传遗传因素解释的变异占测验分数总变异的比例,可以用遗传性(h2)这个术语来表示,即:
遗传性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界定,广义遗传性(broad heritability)包括显性基因(gene dominance)和类聚婚配(assortive mating)在内所有的遗传因素的影响,类聚婚配指人们不是随机地选择结婚对象,而是倾向于与那些和自己有相似遗传特征的人结婚。狭义遗传性(narrow heritability)指在随机婚配(random mating)情况下遗传因素的影响。对某个特定群体广义遗传性的评估是指通过所有遗传因素影响的总和与测验分数之间的相关系数的平方来表示的。
遗传性的评估涉及到很多对遗传和环境因素的假设,并且统计方法也有一些差异,得出的遗传性的大小也存在相当大的差异,但大部分研究证据表明,智力的广义遗传性至少在0.40-0.60之间,而且可能随着被调查者年龄的增加而增高。对于那些测量一般能力的测验,其遗传性评估得到的分数可能会更高。换言之,现有研究表明,从总体上讲,成人智力测验分数上的变异,至少有40%到60%可以用遗传因素解释,但这并不意味着个体智力的100%都是由遗传决定的。即使在总体遗传性非常高,遗传因素对个体智商也只能提供一个非常粗略的预测。表1-1信史了父母智力对子女智力的影响程度。
|| || 表1-1 父母智力对子女智力的影响
环境对遗传性有一种普遍的错误理解:高的遗传性意味着智商在出生时已经确定好了,并且是不可改变的。实际上,遗传性指在当前情况下,遗传因素和环境因素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了智力的个体差异;它并没有提到如果环境发生重大改变,遗传因素的相对重要性。即使遗传性为100%,也并不意味着测量的特征是固定的、不可改变的,而是指在当前情况下,环境因素对个体差异没有影响。因此,无论智力遗传性系数的大小如何,环境的变化对智力都有重要的影响。譬如,表1-2显示了父母离异对孩子智力发展的影响。3
|| || 表1-2 父母离异对孩子智力发展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