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保证出力是指水电站(群)在与设计保证率相应的不利水文时段(如枯水年)的平均出力。水电站设计保证率是指水电站运行过程中,正常工作不遭破坏的概率,即时段平均出力大于或等于保证出力的概率1。
保证率的表示方法设计保证率有两种表示法:
①水电站正常工作不遭破坏的历时与总历时的比值。
②水电站正常工作不遭破坏的年数与总年数的比值。
第①种表示法比较常用。
设计保证率与可靠性不同,它是以水电站功率为基础的。水电站设计保证率的选择是一个复杂的技术经济问题。由于在设计保证率以外(即当保证率大于设计保证率时),因水电站出力减小而导致电力系统的损失难以估算,故在规划设计中,一般按规范规定选用。2
中国规定的水电站设计保证率中国《水利水电工程水利动能设计规范(试行)》规定水电站设计保证率如下表。
水电站保证出力的意义水电站保证出力是水电站最重要的技术指标之一,也是水电站能量的基础,在进行水电站规划设计时是按水电站的保证出力进行电力平衡、确定容量效益的。水电站保证出力的大小与开发方式、水文特性、电站调节性能和调节方式有关。对于河流梯级开发或跨流域水电站群,则常有水文补偿、梯级径流补偿及跨流域电力补偿调节,提高水电站群保证出力的效益。因此,对梯级电站及同一电力系统中的水电站群,应以与设计保证率相应的水电站群的总保证出力为规划设计的基础,单独水电站的保证出力意义较小。
当出现大于设计保证率的特枯水年或特枯水季时,系统的正常运行将遭到破坏,规划设计中,可考虑动用一半的火电厂备用容量以补水电站出力的不足3。
总结近年来人们对保证出力的理解,有所发展,即保证出力不是一个单纯的指标,而应是出力的年过程,即按径流调节以后,将水电站(群)的出力按月(或旬)分别自大至小排队求出各月(或旬)的保证率曲线,然后按设计保证率求出各月(或旬)的相应出力,即为其保证出力过程。这种保证出力过程,对各月(或旬)均具有相同的保证率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