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内容
园林是在一定的地块上,以植物、山石、水体、建筑等为素材,遵循科学原理和美的规律,创造的可供人们游憩和赏玩的现实生活境域。
园林艺术是通过园林的物质实体反映生活美丑、表现园林匠师审美意识的空间造型艺术。它常与建筑、书画、诗文、音乐等其它艺术门类相结合,而成为一门综合艺术。园林艺术是一定的社会意识形态和审美理想在园林形式上的反映。它运用总体布局、空间组合、体形、比例、色彩、节奏、质感等园林语言,构成特定的艺术形象,形成一个更为集中典型的审美整体,以表达时代精神和社会物质文化风貌。
园林美是园林师对生活(包括自然)的审美意识(思想感情、审美趣味、审美理想等)和优美的园林形式的有机统一,是自然美、艺术美和社会美的高度融合。它是衡量园林艺术作品表现力强弱的主要标志。
园林美学是应用美学理论研究园林艺术的审美特征和审美规律的学科。园林美学从哲学、心理学、社会学的角度,研究园林艺术的本质特征,研究园林艺术和其他艺术的共同点和不同点,分析园林创作和园林欣赏中的各种因素、各种矛盾,然后找出其中的规律来。1
发展阶段先秦至两汉时期
现存的史料记载最早的《国语·楚语上》中有一段楚灵王与伍举论美,楚灵王持“目观则美”的美学评价立场,而伍举认为美离不开功利、有用,初步确定了园林美学的评价应有表观与内涵两重含义,是后世美学评价的基础。西汉时成书的《淮南子·汜论训》中,对园林美的评价定为“高、大、远”,概括性的突出了园林中的台榭、苑圃、驰道的各自的主要特征,具有鲜明的概括性。虽然是针对具体园林要素的评价,但其所建立的“评”的标准,是最早的园林美学评价标准,为后世的诸多评价指明了方向。晋代陶渊明的《归田园居》用诗词语言将充满艺术情调和书卷气息的园林审美情趣展现给世人,形成了中国园林美学评价的另一个高峰:意境美。这是中国园林对世界园林美学发展的重大贡献。南朝的宗炳在《画山水序》中将老庄哲学引入到美学评价中来,对园林美学评价的发展也至关重要,将其引入到更深层次的哲学探究中来,赋予园林美学评价更广阔的发展空间。这种趋势发展到唐代,与文人的山水田园诗结合,引起了士大夫阶层的广泛关注,使得园林审美地位进一步提高。
唐宋时期
唐代的白居易《草堂记》、《池上篇序》,李德欲《平泉山居草木记》等文章都肯定了植物在园林美的形成中的重要作用,后世所谓“岁寒三友”、“四君子”等蕴含丰富人文内涵的植物审美的形成与此息息相关。
唐代兴起的群众游园之风,在宋代发展到了极致,公众的群体游园活动推动了园林美学评价的进一步发展。造园家、园林设计、参与公众三方联系到一起,美学评价的主体开始增加。而“公众参与”这种形式将美学评价的主体范围扩大,是我国园林美学发展史的一次重要突破。 如欧阳修在《醉翁亭记》中对山水花木与四季天时交感而无穷的美学原则的揭示;如苏舜钦在《沧浪亭记》中对园林审美主体的情性和合目的性的“善”的论析,以及自我超越论的发明,畅神明道论的阐释,成为文人写意园的理论纲要;司马光的《独乐园记》、朱长文的《乐圃记》都对园林生活之乐作突出强调,这些都极具美学价值。可以说在宋代,中国园林的美学评价体系已经初步建立。
明清时期
明代王世贞的《古今名园墅编》中有“人巧易工,而天巧难措”的论述,即是技术的阐述,也是论述人工美与自然美关系的重要美学思想。同时他在《安氏西林记》中又提出了园林的另一个重要实用价值:食用。明代的计成所著《园冶》一书是我国最早的园林专著,对于造园的意义,园林与自然、主体与客体的多种审美关系以及造园建筑的艺术、技术等等都做了全面而系统的论述,是一部创世之作。
清代李渔的《闲情偶寄》侧重对园林审美特点的研究。清代的叶燮是著名的美学思想家,有《滋园记》、《假山说》、《二取亭记》等著作,都表达了他本人对于园林美学的深刻的哲学思想,特别是“美本乎天”,“必待人之神明才慧而见”,“孤芳独美不如集众芳以为美”的观点,在园林美学发展史上都是空前绝后的。清代《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从世俗、功利的观点看待园林美,着眼于从自然物的价值观来评价“大观园”的美。
近代时期
这一时期的园林美学发展受三个方面的影响非常明显。一是,中西方思想与审美的碰撞,这种碰撞即有中西合璧的审美典范的诞生,也造成了中国园林审美的一定程度的混乱。二是,技术对园林审美的影响,诸如力学的发展,新材料的使用等,最初是对园林要素的建造技术变革,而后这种变革产生了其自身的审美诉求,使得诸如工业技术美、材料美等相继出现,即是对传统园林审美的破坏,也是多元审美建立的开始。三是,社会心理的影响,动荡的社会打破了原有文人的自娱自乐式的园林审美,使得园林美学从社会的精英阶层向普世大众扩展。2
评价模式园林美学评价主要有以下三种模式。
1.客观考评模式
将美视为纯客观的认知对象,或者是通过对景观美的基本要素的特征来分析,进行评价。比如形体、构成、线条、色彩、肌理这些要素之间的结构关系或者是通过景观的空间结构分析和功能稳定性两个方面来评判景观的生态价值。这种美学评价模式,从美的品质及与自然环境的关系中,体现美的价值。
2.主观认知模式
将美视为人的主观感觉,或以人的情感需求为出发点,考察景观与生存的意义,或将人对景观的评判与其知识背景、个人背景相关联。这种评价法,多采用问卷访谈或考证法进行。这种美学价值,主要通过专家评价法获得。
3.心理物理模式
考察了美的主体与客体两方的关系,对主客体都进行研究,探索主客观之间的关联,并通过寻求两者的数学关系获得规律性认知。2
应用近三十年来,随着经济的飞跃发展,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公园的数量大幅度增加,规模也有了较大的提高。城市及公园的景观分布格局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在城市化的初期阶段,公园在城市中的分布主要呈零星的散点状形式,是城市的组成部分;经过几十年的建设发展,众多的公园在城市空间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并逐渐形成了整个城市的公园空间系统与网络,成为局部地域的户外活动中心。
公园出现后,城市的规模也在不断的扩大。城市过快的发展和建设使公园建设相对滞后,公园景观过于单调与贫乏。长期生活在人造环境中的人们逐渐开始重视具有自然属性的公园,开始重视公园景观。因此,在城市与公园的发展过程中,如何提高公园的景观品质,创造自然景观优美,人文景观浓郁的公园是人们普遍关注的内容。
在公园景观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的时候,公园景观形态的构建也就逐渐成为公园景观设计的重要研究领域。当今,人类已进入了用美的尺度重新建造美的生存空间和居住环境的新时代。研究如何运用美的规律来创造一个优美的环境,已成为当前人们追求更高、更丰富的精神生活的重要课题。园林美是园林的一种形式,它是客观存在的,是人类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表达思维的一种物化方式,所以园林美的标准也是客观的,它是由园林美的客观性所决定的。园林美学在公园景观形态设计中的具体应用能提高公园景观整体建设的艺术水平,从而可满足各类人群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景观形态设计是公园景观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能够通过园林美学等原理在公园景观设计上得到体现。好的景观形态设计可以提高人们的审美体验,还可以给予人们心理上的放松和精神上的享受。公园作为人们审美活动的一个公共场所,其景观形态的构建可以使人们的审美感受更加丰富。同时,运用园林美学中的规律来提高公园的景观品质也深刻影响着公园景观形态的设计实践,影响着公园的建设与发展。由此可见,园林美学对公园景观设计的主要意义。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