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总体规划纲要主要任务
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主要任务是研究确定城市总体规划的重大原则,并作为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的依据。
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论证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条件,原则确定规划期内城市发展目标。
②论证城市在区域发展中的地位,原则确定市(县)域城镇体系的结构与布局。
③原则确定城市性质、规模、总体布局,选择城市发展用地,提出城市规划区范围的初步意见。
④研究分析确定城市能源、交通、供水等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建设的重大原则问题,以及实施城市规划的重要措施。1
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成果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成果包括文字说明和必要的示意性图纸。
(1)文字说明
简述城市自然、历史、现状特点;分析论证城市在区域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发展优势与制约因素,初步划出城市规划区的范围;原则确定规划期内的城市发展目标、城市性质,.初步预测人口规模、用地规模;提出城市用地发展方向和布局的初步方案;对城市能源、水源、交通、基础设施、防灾、环境保护、重点建设等主要问题提出原则规划意见;提出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重要措施的意见。
(2)图纸
①区域城镇关系示意图:图纸比例为1:50 000~1:200 000,标明相邻城镇位置、行政区划、重要交通设施、重要工况和风景名胜区。
②城市现状示意图:图纸比例为1:10000~1:25000,标明城市主要建设用地范围、主要干道以及重要的基础设施。
③城市规划示意图:图纸比例为1:10 000~1:25 000,标明城市规划区和城市规划建设用地大致范围,标注各类主要建设用地、规划主要干道、河湖水面、重要的对外交通设施。
(3)专题研究报告
在大纲编制阶段应对城市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撰写专题研究报告。例如人口规模预测专题、城市用地分析专题等。1
城市规划概述城市是人类文明的载体,同时也是国家和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中心。现代城市是一个多功能、社会化的有机综合体,是一个高度复杂的动态系统。城市内部功能、结构的合理化迫切需要城市规戈Ⅱ的引导,城市建设本身不可能自发地朝着可持续方向健康有序发展。因此,城市规划是城市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的根本保障,否则,将严重阻碍国家与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科学合理的城市规划能为国家与地区的建设带来巨大的综合效益。
城市规划具有指导和规范城市建设的重要作用。城市规划的指导作用体现在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和各项建设,发挥城市整体优化功能和效益等方面。城市规划的主要规范作用体现在促进城市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确定城市公共物品的提供,推动城市经济的发展。城市规划的主要制度作用体现在城市规划及其管理,降低城市土地利用的交易费用,减少因政策失误所造成的损失。1989年底,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下简称《城市规划法》),是我国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一部重要法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政府正在把城市建设作为首要的职能,而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的龙头,科学、求实和法制化的城市规划及其管理,对城市建设起主导作用。由此可见,城市规划及其管理是城市政府的重要职责,对于城市政府工作和城市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2
城市规划的任务城市规划的任务是,根据一定时期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利用城市资源,包括土地、水、矿产、劳力和资金,协调城市空间功能布局和进行各项城市建设的综合部署。城市规划是推进和实现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重要手段,它为城市建设设定目标和蓝图,同时又为城市管理提供法定依据。相应的规划者则通过编制法定的图则来保证城市发展意图的实现。
城市规划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和重要工作,它是涉及城市增长与变化、社会、经济、环境和生态系统诸方面内容的综合性实践,它是一个认识城市及其发展规律,设定城市未来发展目标,并制定相应的发展建设步骤与途径的过程。城市规划以社会、经济和生态系统的最小付出为标准来选择或制定综合性实施方案,为人们创造优良、宜人的生存环境。2
我国城市规划的编制程序在我国,城市规划编制划分为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部分大中城市因实际需要,在两个阶段之间增加了一个分区规划阶段,即总体规划阶段的城市规划纲要、总体规划.详细规划阶段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
城市规划纲要论证城市发展的技术经济依据,社会发展条件,城市在区域发展中的战略地位、作用,确定规划期内城市社会发展方向、目标以及城市性质、规模、总体布局等战略地位、作用和重大原则性问题,是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的依据。成果以文字为主,辅以必要的城市发展示意性图纸。
城市总体规划是根据城市规划纲要,经综合研究,确定城市性质、发展规模和规划布局,研究各阶段的发展程序,统筹安排城乡各建设用地,合理配置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引导城市整体协调合理地发展.规划期限一般为20年。
城市分区规划是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对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的配置作出的进一步规划安排.为详细规划和规划管理提供依据。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用地界线和适用范围,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控制,作为规划管理、综合开发和土地有偿使用的依据。2
编制城市规划的指导思想我国城市规划的编制,已经从单纯的物质形态规划转向社会科学基础性研究的综合规划,从对城市终极状态的描绘转为一种循环渐进的规划过程,是强调综合调整、不断修订,以适应各种可能出现的变化的动态性规划。城市规划的指导思想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①促进社会、经济、环境的综合发展。
②促进城市全面可持续发展。
③促进城乡协调的整体发展。
④促进物质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
⑤促进城市开发、发展开拓与更新改造、传统特色保护相结合。
⑥近期建设与远景发展相结合。2
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1990年开始实施的原《城市规划法》废止)。这是我国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根本大法,为城乡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提供了法律保障。
城乡规划法共分七章70条款.各章主要内容为:总则,城乡规划的制定,城乡规划的修改、监督检查以及法律责任和附则。该法所说的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其中规定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规划,并明确编制城市规划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
《城乡规划法》明确规定: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城乡规划法》同时明确规定:编制城市规划一般分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进行。城市(镇)总体规划内容应当包括:城市、镇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划分出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其中,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应当作为城市(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