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用
(1)继承文化延续文脉。城市历史和文脉是城市的生命力和魅力所在,是建设和谐统一城市风貌的灵魂。城市风貌规划把城市的文化表征纳入到城市的三维空间形态之中,来改善城市的整体环境质量,延续城市文化并促进城市文化的发展与进步。
(2)改善环境提升品质。城市风貌规划就是通过对自然、人文环境的有机结合,创造出高品质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以满足人们的需求。同时,通过城市风貌品质的提升,提高人们对自身生活环境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促进城市整体精神面貌的形成与提高。
(3)彰显个性突出特色。城市特色是城市的文化价值核心和魅力所在。风貌规划在详尽调研的基础上,通过具体分析和整合城市资源,将城市的自然特色、发展动力、历史文脉以及人文精神等要素内化到风貌规划体系中,形成别具特色的规划系统。
(4)完善规划综合引导。城市总体规划侧重于城市社会经济与物质空间的综合平衡,而对于城市自然与文化资源的整合以及与城市空间载体的协调发展关注甚少,城市风貌规划具有对总体规划的补充与完善,对详细规划的引导与指导作用。2
特征(1)综合性与多元性。风貌规划是在现状调查和资料分析的基础上,对城市风貌各组成要素进行综合研究,做出定性、定量、定位、定型的安排布置与引导控制。它涉及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环境等各个领域,具有综合性与多元性特点。
(2)引导性与指导性。风貌规划不是城市发展政策方针的终极规划,而是城市空间的形态框架、用地风貌分区布局及微观环境意向的引导与设想,它具有对宏观的整体空间格局的指导性作用及对微观环境与精神文化层面的引导性特点。
(3)长期性与连续性。城市风貌随着城市经济、社会、政策背景的变化而不断地发展和调整,城市风貌规划是依据城市的经济发展、政策变动而反映风貌上的变化与完善的规划,它是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修正和完善的过程。
(4)创造性与协同性。城市风貌通过视觉感知特定的环境意象而产生美感,没有绝对固定的标准,首先应倡导创造性,满足当代社会的审美需求,同时,需要充分考虑与地域文化元素的关联,通过各方的努力,形成大众所认可的风貌规划。2
目标(1)经济目标。经济发展是社会城市发展的原动力,城市的合理规划推动经济的发展。城市风貌规划对城市景观环境做出控制性引导,创造适应和满足经济活动的空间环境基底,以实现经济的最合理最完全的发展。
(2)文化目标。文化是城市的立足之本,城市风貌规划应在深入挖掘城市文化资源的基础上,创造城市的文化环境,包括保护历史环境和构筑人文性空间,宣扬传统文化和地域文化,创造独具风格符合人性的城市空间。
(3)美学目标。美是组成物体各要素之间的和谐关系的体现,创造一个舒适、方便、高效、卫生、优美的物质空间环境和精神文明环境,建设一种有机的秩序,包括物质秩序和社会秩序是城市风貌规划在美学方面的最高体现。
(4)精神目标。人的社会主体作用决定了人的精神风貌在城市风貌构成中的重要地位,城市风貌规划实现了人文精神场所品质的提高,人群精神品格素质的提高,从而达到人类思想共融、人格高尚的目标。
层次根据城市风貌的研究范围和与其城市的关系,将城市风貌规划划分为两个层次,分别是基于宏观层面的总体规划阶段和基于微观层面的详细规划阶段。
总体规划阶段的研究视角是针对城市和城市片区、城市轴线范围,详细规划阶段的研究是针对城市节点和城市单独地块的范围。可以分别看做是战略性的规划和操作性的规划。战略性规划是综合全面、多学科参与的确定城市风貌骨架的规划层面,操作性规划是在战略性规划目标框架下进行,考虑如何将战略性规划付诸实践的规划层面。这个层次的划分,基本上可以看做和城市规划体系相协调,原因:首先,这是由二者的内容和性质决定的,城市规划是政府调控城市宅间资源、指导城乡发展与建设的重要公共政策之一,城市风貌规划作用的对象也是城市的物质空间资源,城市风貌要发挥引导控制城市风貌建设的目的,就必须与城市规划建立对应关系,通过对其不同规划层次相应内容的作用来实现。其次,这是由城市风貌规划在我国的发展阶段决定的,城市风貌规划在我国还不是法定规划,不具备法律效力,因此,要发挥城市风貌规划的作用,还需要通过确立与城市规划同等的法律效力来实现各阶段的规划目的。2
阶段城市风貌规划在总体上包括四个阶段:
首先是城市风貌解析,通过对城市发展背景、内在特质、自然基底与风貌现状的分析,探讨城市风貌规划的内在禀赋和现实问题;
第二个阶段是在风貌解析的基础上,确立城市整体的风貌定位、发展目标和整体规划格局,包括自然生态格局、城市文化格局、产业发展格局和城市空间格局等;
第三个阶段为城市风貌系统和风貌要素的控制引导,包括风貌节点、轴线和分区以及构成风貌要素的边界、节点、区域、界面和标识系统等;
最后是针对城市风貌控制的重点地段形成控制导则。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