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病是一种由结核杆菌感染引起的慢性传染病,可以侵入全身各脏器,表现为肺结核和肺外结核。目前已鉴定出的耐药结核菌有1000多种,给抗结核药物治疗带来困难。此外,由于抗结核治疗时间长且不宜随意调整治疗方案,所以,抗结核药物不良反应处理起来较复杂,需要医生与患者相互配合,做好全程监护与管理。下面就来介绍几种药物不良反应的评估和处理方法。
1 、尿酸升高
结核病患者在服药过程中出现尿酸升高,是很常见的。一线药物吡嗪酰胺会造成肾小管对尿酸盐的重吸收增加,使原本能排出体外的物质(包括尿酸)重新回到体液中,造成尿酸升高。尿酸升高后容易形成结晶,停留在关节中,形成痛风石,导致关节出现关节肿胀、疼痛等痛风症状。
有些患者虽然尿酸升高,但并无痛风现象,那是不是就没事了?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当尿酸≥480μmol/L时应重视,有高血压、糖尿病、高脂血症、脑卒中、尿酸结石、肾功能不全等合并症的患者要及时就诊,请专科医生评估是否使用降尿酸药物或调整抗结核治疗方案。
2、皮肤变色
二线药物中的氯法齐明是红色小药丸,它会导致服药患者皮肤变红或者变黑。不过,患者不必过于担心,这种改变不会一直持续下去。患者在停药后的几周至数月内,肤色会逐渐恢复正常。如果无法接受治疗时肤色变黑的现实,可以尝试减少光照,多食用含维生素C的水果、蔬菜,必要时可在医生的同意下调整治疗方案。
3、肝功能异常
在抗结核药物中,吡嗪酰胺、异烟肼、利福平、乙硫异烟胺或丙硫异烟胺、对氨基水杨酸、乙胺丁醇等可引起肝功能转氨酶的指标升高,甚至发生胆汁淤积、黄疸。但若仅仅是丙氨酸氨基转移酶轻度升高,低于正常值上限的3倍,无明显症状、无黄疸,可密切观察,必要时可加用保肝药物。
然而,如果转氨酶指标持续升高,且出现黄疸、恶心、呕吐、乏力等症状,需停用可导致肝损的抗结核药物,进行保肝治疗。尽管停药是减少药物性肝损伤的主要措施,但由于主要的抗结核药物都是通过肝脏代谢,可引起肝损伤,因此,调整抗结核治疗方案应慎重。
4、其他不良反应
使用异烟肼或左氧氟沙星后出现失眠症状,或失眠症状加重的患者,应当予以重视,切勿自行服用镇定类药物或者辅助睡眠的药物。抗结核药物对正常细胞有一定的杀伤作用,如果治疗期间细胞的生长慢于衰亡,就会导致血细胞(包括红细胞、白细胞、血小板)数量减少。患者在抗结核治疗期间,有可能出现显著的血细胞下降。遇到此类情况时,患者可口服利可君、地榆升白胶囊、鲨肝醇等药物,必要时还可输注红细胞和血小板。
长期使用氨基糖甙类药物的患者,如果听力受损,应及时就医评估是否存在耳蜗或前庭功能异常。长期使用乙胺丁醇或利奈唑胺,如果出现畏光、视物模糊等症状,可能发生了视神经炎。长期使用异烟肼或利奈唑胺,如果出现肢体麻木,可能存在周围神经炎。70岁以上患者和伴有基础疾病的患者,要加强对治疗药物副作用的评估,及时调整治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