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点(Flash point)是在一稳定的空气环境中,可燃性液体或固体表面产生的蒸汽在试验火焰作用下被闪燃时的最低温度。用规定的闭口闪点测定器所测得的结果叫做闭口闪点,以℃表示,常用以测定煤油、变压器油及用过的润滑油。
GB/T 261中规定了用宾斯基-马丁闭口杯法测定可燃液体、带悬浮颗粒的液体、表面趋于成膜的液体和其他液体闪点的测定方法,一般来说,该标准只适用于闪点高于40℃的样品。针对油品类型的不同,标准中包括了步骤A和步骤B两个试验步骤。
步骤A:
适用于表面不成膜的油漆和清漆、未用过的润滑油及不包含在步骤B之内的其他石油产品。
步骤B:
适用于残渣燃料油、稀释沥青、用过的润滑油、表面趋于成膜的液体、带悬浮颗粒的液体及高粘稠材料(例如聚合物溶液和粘合剂)。
实际上,我们在监控润滑油系统的过程中,为了进行用过和未用过润滑油闪点的比较,也可以用步骤A来测定用过润滑油的闪点,但是本标准的精密度仅适用于步骤B。
GB 261方法概要:将样品倒入试验杯中,在规定的速率下连续搅拌,并以恒定的速率加热样品。以规定的温度间隔,在中断搅拌的情况下,将火源引入试验杯开口处,将样品蒸汽发生瞬间闪火,且蔓延至液体表面的最低温度,此温度为环境大气压下的闪点,再用公式修正到标准大气压下的闪点。
步骤A和步骤B在实际检测过程中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升温速率与搅拌速率的差异上。在步骤A的整个试验期间,试样以5(℃/min)~6(℃/min)的速率升温,且搅拌速率为90(r/min)~120(r/min)。而在步骤B的试验过程中,试样以1(℃/min)~1.5(℃/min)的速率升温,且搅拌速率为250(r/min)。也就是说,步骤B相对而言升温速率更慢,而搅拌速率更快。
本实验室采用湖南津市生产的JSR2902石油产品自动闭口闪点测定器进行闭口闪点的测定试验,仪器符合标准GB/T 261的规定。为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本检测实验室定期邀请第三方校准实验室对设备进行校准,定期采用标准物质验证、人员比对等方式确保设备测量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