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将到来的反乌托邦?(一):《1984》王偲宇
前言
实话实说,我并不是个硬核的科幻迷,看过的科幻作品实在有限,不过这并不代表我对于科幻作品没有自己的喜好。对我而言,一个足够细致和合理的世界观比剧情、人物设定等其他元素重要得多。虽然这不是说剧情和人物设定不重要,但我始终相信,当世界观设计的足够优秀时,其内部必然存在的矛盾是可以自然而然地催生出“本土剧情”与“本土人物”的。而这种自然催生的剧情与人物,往往比生塞硬捏的剧情更受欢迎。比如一个为了平等和自由而对抗影子当权者的渐冻人主角放在一个曾经普及过现代人权理念的近未来极权社会就会很自然,甚至很酷——有谁不喜欢肉体损毁却渴求自由的普罗米修斯呢?但若是把这个故事的世界观设定为母系原始氏族社会的话,就明显离谱得很。因此我认为,世界观是一部架空作品的地基,它决定着暴露于地表之上的剧情究竟是草房子、筒子楼还是天下第一水司楼。
世界观是一个全方位、多角度的复杂概念:世界起源、星球环境、物种演变、历史文化、国家社会、科技路线、经济模式、政治制度、法律传统、宗教哲学、伦理道德、社交关系、生活方式等等,其中每一方面都可以作为架空作品的主题展开一个精彩故事。但在我看过的作品中,以法律为主题的架空作品却少之又少,多数小说都将法律作为引发矛盾或者推进剧情的背景因素。在那些作品中,法律要么是作为既得利益者的统治工具而激化社会变革,要么是作为保守势力的后盾与武器以引发新旧观念的碰撞。架空作品中的法律就像是商场的玻璃橱窗,如果你不去打破它,那就永远不会知道接下来会出现哪些精彩刺激的场面。
个中原因如要展开,那这篇文章就不用写别的了。简单说一说我的看法吧。我认为法律之所以没能成为架空文学的热门主题,原因有三:一则是因为法律作为一门社会科学,入门门槛很低,就连北京的的哥都能侃一句:“中国它就没宪法啊!”(此乃清华大学法学院的冯象老师亲身经历),但其上限却往往达到了哲学的高度。为现代哲学体系奠基的先哲们少有不触及法哲学的,康德和黑格尔等哲学家都撰写过多本著作以阐述其法律思想。所以,若是在这方面钻研过深,可能会影响故事的重心;二则是因为法律条文虽然富有逻辑性,但实在过于细致和枯燥,更不必说法条体系之中还存在着错综复杂的辅助与压制关系,哪怕是依据现实存在的法律来写辩诉文学也需要花费极大的时间来保证其合理合法性。近期很热门的网剧《沉默的真相》,即使全篇大部分时间都是一帮子反派在干着违法乱纪的事,但最后对反派的审判结果还是能看出作者在研究法条方面是下了功夫的。如果真的有作者会为了在架空世界中搞法庭对辩而编上几百条法律条文、附属规范甚至司法解释,请立刻收下我的膝盖(《洞穴奇案》:你的膝盖多少钱一斤?);三则是因为法律本身缺乏一种根源性,它是一系列根源的表象或者说体现。法律所代表的不仅是一种规范性的社会秩序,更代表着社会秩序背后的文明传统、政治制度、宗教理念、哲学思想、社会价值、生活习惯等等深层元素。这些深层元素就是支撑着法律这片花岗岩地表的肥沃黑土,如果有办法可以绕开花岗岩直接耕耘黑土,那大多数人都不会选择和石头较劲。
然而,法律是秩序的象征,人群有了秩序,才得以成为组织,进而形成社会以及文明。从这个角度来说,法律本身就能体现一个架空世界的根本世界观——早期罗马法与18世纪英国的劳工法规相结合,就能描绘出一个巨型企业操控下的奴工社会;参考伊斯兰教法与婆罗门教法,就能理解一个唯心主义的等级制社会是如何运行的;而《消除人民和国家痛苦法》(纳粹德国的《授权法》,规定政府有立法的权力)本身就是一个民主转极权社会的标志性产物。法律是一种应然的规范,这在法学界已经基本上成为一种共识。但我认为这种应然是具有相对性的。与道德伦理、宗教哲学和个人理想等相比,法律反而更能反映社会现实。站在法律的角度对架空世界的世界观以及剧情进行探讨,虽然毫无疑问是一种“在虚拟世界中寻找真实感”的行为,但又何尝不是一种对架空世界的二次建构和背景填充?
因此,我会在这里发表一系列法律视角的科幻评论,做一个“脑子有问题”的虚拟寻真者。我相信,不会只有我一个人想要搭建这座架空与现实之间的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