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6日,《国务院关于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15号)正式发布。在该文件中,“绿色”是一个高频词,一共出现20多次。现随笔者一起来学习该文件。
【绿色发展】
坚持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工程。
【绿色城市】
到2025年,城市副中心绿色城市、森林城市、海绵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宜居城市功能基本形成。
【绿色金融、可持续金融、绿色债券】
加快发展绿色金融,创新金融产品,支持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及技术研发。鼓励金融机构依法设立绿色金融专门机构,设立国际绿色投资集团,推动北京绿色交易所在承担全国自愿减排等碳交易中心功能的基础上,升级为面向全球的国家级绿色交易所,建设绿色金融和可持续金融中心。
加大对跨境金融、文化贸易和数字贸易的政策支持力度,研究审慎开展绿色债券、绿色股权投融资业务。
【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
加强环境治理,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
打造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高质量样板和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为建设和谐、宜居、美丽的大国首都作出贡献。
【绿色交通、绿色出行】
构建绿色交通体系,沿河、沿绿、沿路建设慢行系统,
打造自行车友好型城市,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引导绿色出行。
【绿色建筑】
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新建大型公共建筑执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将安装光伏设施作为强制性要求。
加强区域环境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全面改善大气、水体等生态环境质量,管控土壤污染风险,逐步统一区域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和绿色环保施工标准。
【无废城市】
广泛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建筑垃圾和园林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打造“无废城市”。
【绿色社区】
广泛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
【北京绿色交易所】
推动北京绿色交易所在承担全国自愿减排等碳交易中心功能的基础上,升级为面向全球的国家级绿色交易所,建设绿色金融和可持续金融中心。
【绿色空间】
构建大尺度绿色空间。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顺应自然、尊重规律,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注重留白增绿,加强生态绿带建设,形成城市绿色空间体系,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鼓励城市副中心与北三县协同建设潮白河国家森林公园。开展北运河上下游同步治理和防洪达标建设,根据水资源条件分步推进京津冀段通航。
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统筹划定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
【绿色标准】
支持在城市副中心及周边地区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市政设施建设、生态环保等地方标准,推动绿色城市、森林城市、海绵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宜居城市建设。
加强区域环境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全面改善大气、水体等生态环境质量,管控土壤污染风险,逐步统一区域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和绿色环保施工标准。
【生态绿带】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顺应自然、尊重规律,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注重留白增绿,加强生态绿带建设,形成城市绿色空间体系,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生态修复】
坚持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工程。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积极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因地制宜补齐既有居住社区建设短板。
【农业、乡村】
着力打造于家务国际种业科技园区,建设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提升发展都市型农业。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构筑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功能节点,带动区域农业农村现代化。
围绕第五代移动通信(5G)网络、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协议第6版(IPv6)等加紧布局数字新基建,在智慧城市、数字乡村建设等领域建成一批示范应用新场景,支持开展科技应用场景沙盒试点。
这份文件中有诸多亮点,笔者认为,值得认真学习,尤其点赞绿色社区、慢行系统、打造自行车友好型城市等。另外,略感遗憾的是,笔者尚未发现“生物多样性”在这个文件中出现。笔者期待,接下来相关的政策和指标将会陆续推出,“生物多样性”在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中得到体现。期待生物多样性主流化、并体现在接下来发布的具体的指标和政策中。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整理/SY 审/绿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