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苏河湖生态环境”是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六条实施路径之一,回顾我国河湖治理历程,从水污染和黑臭水体治理,到生态流量管控,再到“量-质-域-流-生”五位一体的系统性生态修复和保护,由低到高,从单一到综合,从局部到整体,治理水平逐步提升。这种趋势顺应了群众对水环境改善的期盼和生态价值诉求,也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维度。
开展河湖复苏,应分析和研究如下几个问题。
1、明确标准,处理好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服务的关系
开展河湖复苏,首先要明确河湖复苏的概念和内涵。河流是一个系统,也是一个生命体,有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服务等多种功能。河流本身的生态健康是基础,服务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是目标。目前,很多河湖的供水、发电、行洪等功能被过度开发利用,并威胁到河湖的健康和持续利用,因此,大多数河湖复苏主要是指恢复其生态功能。
近年,水利部颁布实施了河湖健康评价方面的技术标准,河湖复苏要结合河湖健康评价,问题导向,“一河一策”,明确不同规划期的复苏标准。由于我国人多地少,完全恢复到天然状况是很难的,尤其是北方河流,河湖复苏不仅是一个工程技术问题,更是管理问题。
这里再次表明一个观点:河流健康就是自然属性下流域良性的水循环及良好的伴生生态特征,不要把社会经济服务功能放进去。
2、关注长远,重视河湖的地质功能
亟须复苏的应该是生态系统已经崩溃和丧失生态功能的河湖,例如断流、严重污染、生态廊道严重破碎化的河湖。河湖的复苏不仅仅是恢复水流。河湖健康受多要素综合作用, 河湖复苏必须是全面而系统性的,不仅要考虑生态流量或水质,更要“量-质-域-流-生”统筹考虑。
恢复河湖生态功能不能仅考虑生物多样性,更要重视河湖的自然地质功能,例如水沙平衡、营养物输运、行洪蓄滞洪等。没有泥沙的河流不是健康的河流,因为河流的搬运和沉积作用是其最重要的地质功能,没有这一功能,也没有肥沃的平原。没有调蓄能力的湖泊湿地也不是健康的湖泊湿地,因为湖泊湿地的重要功能是调蓄洪水和沉积泥沙。
3、基于自然,逐步建立内生的河湖复苏机制
河湖复苏要基于流域本身内生的水循环及伴生的生态机制。依靠外流域调水进行生态补水的“输血式”复苏仅是一种过渡和应急模式。任何一个流域,都要保留基本的生态水量,逐步修复受损的水循环系统。
2022年的“中国水周”主题将“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和“复苏河湖生态环境”两方面放在了一起,是因为地下水与河湖生态系统有不可分割的紧密联系。如果没有地下水的基流排泄过程,河流就会成为季节性的,也就没有了生命力。河湖干涸了,地下水补给就会减少,会恶化超采形势。因此,健康的流域内生水循环是河湖复苏的基础,也是其长久维系的根本。
对流域健康水循环的影响因素进行管控是河湖复苏的重要抓手。例如,资源开发影响到山区的地下水系统,需要进行管控,以保护河道基流过程。水资源方面实施刚性约束和“四水四定”原则,目的也是保护河湖生态水量,避免枯竭。污染防治更是为了控制人类对河湖的污染损害。
总之,河湖复苏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水利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应该是可自然内生和自我维持的,而不像ICU里的病人,需要每天输血和呼吸机生存。另外,在加强濒危河湖复苏工作的同时,也要兼顾其他受损河湖的生态修复和保护,从流域尺度出发,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全面提升我国河湖的生命质量,支撑国家中远期发展战略。